&.本期内容
我国孵化器在科技园区中的作用
及实现路径:协同发展的观点
-- 作者:赵卓博士
一、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
科技园区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往往互动发展 。科技园区为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环境和政策环境,而孵化器是科技园区的胚胎,是科技园区创新的核心。企业孵化器通过向孵化企业提供适应于孵化企业发展的“系统空间环境”服务,经过几年孵化,企业创业者具备成功企业家的基本素质,企业管理、技术、生产、营销人员结构合理且队伍成熟,企业产品技术先进且工艺成熟,企业市场拓展已奠定基础;企业通过滚动积累或嫁接投资,已拥有产品规模化生产所需资金。这样,“孵化企业”成为“毕业企业”,进入科技园区进行规模化发展。可以说,企业孵化器为孵化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局部优化”的环境,源源不断地向科技园区输送达到空间规模化、产业规模化和管理规范化的毕业企业和成熟的企业家。
二、我国孵化器对高新区发展的驱动作用
在我国,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创业中心(孵化器)往往承担着为高新区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创新动力的使命 。在中国近二十年的实践表明,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连接知识创新源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桥梁,作为培育自主创新企业和企业家的平台,已成为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成为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成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大支撑力量;成为现代高新技术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科技部徐冠华部长给高新区提出的发展目标中,强调国家高新区要通过实施“二次创业” ,坚持发展产业集群,使经济总量、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同步提高,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示范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灵魂就是创新。高新区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高新区三大创新,尤其是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实现方式。孵化器在高新区内营造特殊的创业平台,通过培育区域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型小企业的集聚、为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完善的孵化服务,发挥其在高新区“二次创业”中的核心发动机作用。
2006年,在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以及国内六家国家级高新区联合发起的《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我国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工作,要从产业集群式发展、企业内生式成长和机制创新式突破三个方面展开,并指出孵化器将是实现企业内生式成长的重要手段。
三、我国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协同发展的两种模式
国内大多数高新区与孵化器(创业中心)在发展的先后关系上,园区的开发、招商与孵化器的企业孵化、产业培育工作同时进行的,甚至是孵化工作领先于园区的开发。高新区的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的统一经营管理主体)负责园区的留学生创业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创业中心培育的企业毕业后进入高新区内各相关功能园区。创业中心作为综合孵化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成立各专业孵化器,为园区培育新兴产业。西安高新区创业中心、武汉东湖创业中心、漕河泾创业中心、中关村海淀园和丰台园的创业中心基本上都是这样一种模式。
以西安高新区为例。西安高新区在发展之初,“靠不上老外(外商),靠不上老乡(乡镇企业),只能靠老九(知识分子)” 。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沿海地区大规模吸引外资,制造工厂发展如火如荼时,作为不沿江、不沿海、地处西北内陆的西安,市场化的环境尚未形成,创业的冲动和资本的活力明显不足,吸引外资特别是制造型企业先天不足,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西安高新区只能从西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充沛的实际出发,通过实施内部市场化战略,营造一个局部优化的市场环境,激活本地的科技资源,让本地的科技人员开始转化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说,西安高新区在发展之初,整体上可以看作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园区培育了一批本土企业。而在在本土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集群和研发能力、园区的吸引力大大提高之后,再进行海内外产业招商,实现高新区科技产业的滚动发展。
国内还有一类高新区,科技园区的发展超前于孵化器的发展。高新区首先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和招商,促进科技产业集群,然后再整合产学研各方资源,以孵化器的方式促进科技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例如,最近几年在各高新区内出现的除了园区已有的国家级创业中心之外的各类孵化器,都是立足于科技园区现有基础(产业环境及资源)之上的孵化服务机构,属于先有园区后有孵化的发展模式。
以张江高科技园区为例。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之初,园区借助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之势,充分利用上海的区位优势,首先成立各功能园区(基地公司),负责土地的开发、园区的建设以及基于产业的大规模招商,形成了规模庞大、知名度很高的科技产业集聚区,区内跨国公司研发总部、区域中心云集。在此发展阶段,园区培育自主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功能相对较弱。而在最近几年来,随着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各功能园区在园区总体战略指导下,在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开发的同时,逐步将工作重心向提升园区服务质量、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科技型企业两个方面转移,孵化器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园区有各类孵化器将近10家,并且大多数孵化器与园区已有优势产业关系密切,孵化器的专业化特征明显,已经逐步成为园区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
四、两种发展模式之优势比较
为了进一步比较我国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协同发展的两种模式,我们不妨把先有孵化器发展、再有科技园区的发展(或者二者同时发展)的模式称之为西高新模式,把先有功能园区的开发和招商、再有基于产业基础的孵化器的发展的模式称之为张江模式。
西高新模式的优势在于:
- 园区科技产业的规模可能不是很大,但是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较强。由于孵化器较好地实现了产学研的结合,实现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因此,孵化器为科技园区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本土科技企业。园区除了为本土科技企业提供发展的物理空间之外,还提供加速其成长的各类服务,作为对孵化服务的延伸。这样,科技园区就形成了“孵化-加速-产业集聚”的自主创新链。
- 园区孵化资源可进行统一整合,实现共享。高新区的创业服务中心一般设有招商部、企业服务部、物业管理部等分别负责企业的引进、孵化服务和房屋出租业务,建立了功能比较全面的服务体系。不管是留学生创业企业、还是当地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创业者,也不管其需要什么样的创业服务,在园区内都面对一个统一的创业服务主体——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这样的创业中心无论在孵化空间的安排,还是在服务资源的共享方面,都具有较强的调度能力。
西高新模式的挑战在于如何在综合孵化服务的基础上提高专业孵化能力,如何突破孵化器管理体制的制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行企业孵化,如何将园区的招商与企业孵化更加紧密结合、打造优势产业链。
而张江模式的优势在于:
- 企业孵化工作可以更好地纳入所在基地公司(功能园区)的产业链,在孵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基地公司(功能园区)已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更易于实现“专业孵化”。各基地公司在招商和企业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对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因此,在选择入孵企业时可能会更有产业的前瞻性,也会更多地从产业链角度进行判断;而企业入住后,其上下游企业可能就在园区内,便于其开展业务合作,解决其市场瓶颈。各基地公司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会搭建专业的服务平台,在孵企业在财政补贴模式下,可以低成本地利用这些专业平台。例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立的实验室平台和公共数据库,是生物医药类中小企业急需而在其他地方无法享受到的服务。
- 孵化器投资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创新不断涌现。正是因为园区的企业孵化工作相对分散,张江高科技园区形成了多元化的孵化器经营管理格局。园区内既有基于VC的孵化器,也有大学和科研院所设立的孵化器,各孵化器管理模式也比较灵活,既有基地公司自己运作孵化器,也有专业孵化器管理公司受托运作孵化器。这样的园区孵化器现状,便于整合各种外围资源、也利于各孵化器形成适当竞争的局面。
张江模式需进一步克服的问题在于各孵化器的资源难以进行统一整合与调度,部分基地公司(功能园区)缺乏动力与能力去做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的工作。
综上所述,西高新区模式和张江模式都是基于科技园区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比较优势而形成的,两种模式并没有高下之分。从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协同发展的角度看,无论何种模式,都充分认识到孵化器在科技园区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扬长补短,实现园区产业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步提升。
芬兰的科技园区较好地实现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工业园一体化,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安高新区、漕河泾开发区可以作为“孵化器驱动园区发展”的典型代表。中关村、西高新通过孵化器将区域内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丰富的科研资源转化为自主创新的企业和企业家,直接促成了园区的发展,漕河泾开发区通过孵化器吸引海外留学生创业有效增强了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次创业”最早见于2001年科技部长徐冠华在全国53个高新区所在市市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见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景俊海对媒体的讲话(《探索高新区的“中国创造”之路,光明日报,2006年10月10日)。
(作者:上海斯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 赵卓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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